實驗電爐使用注意事項
1、為避免線路負荷過大,而引起火災,化學實驗電爐功率1000瓦以上的設備不得共用個接線板。
2、化學實驗室內應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;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,不得走負荷用電;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,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。
3、測試爐溫均勻性時,應注意測溫觸點的定位捆綁方式,以及離加熱元件的遠近。
4、化學實驗電爐爐內經常(至少每月)用毛刷、掃帚或壓縮空氣、吸塵器等清潔爐膛和擱磚,要防止爐內氧化皮等雜質掉在電熱元件上,發(fā)生短路,甚至燒壞擱磚。
5、儀表的內部參數(shù)不要亂改,以防電爐不能正常運行。爐門輕關輕拉。
6、爐體升溫后,不能長時間開啟爐門。當溫度高于400℃時,不得急劇冷卻。對于電熱元件在溫度高、冷熱變化大情況下,容易引起氧化掉皮。
7、爐子長時間不用再次開啟后,要在120度左右烘爐1小時,在300度左右燒烤2小時后使用,以免造成爐膛開裂,爐溫不得超過額定溫度,以免損壞加熱元件及爐襯。
8、冷爐使用時,由于爐膛是冷的,須吸熱所以低溫段升溫速率不宜過快,各種溫度段的升溫速率差別不宜太大,設置升溫速率時充分考慮所燒結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質,以免出現(xiàn)噴料現(xiàn)象,污染爐膛。
9、化學實驗電爐電源插座附近不應堆放易燃物等雜物。
11、實驗室的電源總閘必須每天離開時都關閉,常用電氣的電源也要及時關閉。12、注意由于升溫停爐時的熱脹冷縮以及蠕變伸長等,引出棒接線夾子的螺栓容易發(fā)生氧化松動,形成虛接短路,要定期檢查擰緊。
13、化學實驗電爐負載處于工作狀態(tài)時,不可以插、拔、接電氣線路。
14、在實驗室同時使用多種電氣設備時,其總用電量和分線用電量均應小于設計容量,防止因為電量不夠用而導致突然斷電的情況出現(xiàn)。
15、化學實驗室內的電線、開關、燈頭、插頭、插座等-切電器用具,要經常檢查是否完好,有無漏電、潮濕、霉爛等情況。旦有問題應立即報修。
16、化學實驗電爐降溫時定要降到500度以下才可關閉電源。
17、化學實驗電爐操作時要小心翼翼不亂摸亂碰,實驗工作完畢時,若無人繼續(xù)使用,定要管好爐門以及相關電源。